释义 |
法律分析: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护之间,必须使用临时支架或金属前探支架,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 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在炮前加固。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的地层中掘进巷道时,也必须采用前探支架、掩护支架或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措施。临时支架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架设。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 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