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镇江出行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出镇江: 1、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去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或有本土疫情地区,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后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对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离镇时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镇江: 1、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已在外地隔离满10天者进入镇江市无需再进行隔离。 2、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进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实施“7天5检”(第1、2、3、5、7天),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