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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棚户区改造装修补偿标准
释义
    一、棚户区改造装修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二、山西省运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依法征收、妥善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及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和谐征收、科学合理补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以就地安置为主;对不能就地安置的,实行异地安置,腾空的土地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向社会公开出让,其土地收益用于棚户区改造。
    三、天水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对于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相加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能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规定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四、济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
    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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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6: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