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吃药怎么申请补助 |
释义 | 首先由患者本人携带医保卡去居住地医保中心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申请,然后由指定定点医院医生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患者的病种及病情是否符合办理慢性病用药待遇的条件。 对于审核评估符合办理慢性病用药条件的患者,需要在定点医院进行各种体检检查,如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等患者,需要进行血压、心脏、尿常规检查等一系列的检查。糖尿病患者需要进行血糖等一系列的检查。 体检检查合格后,患者需要向定点医院医生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定点医院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体检检查报告进行最终评估和审核,确定批准患者慢性病用药待遇。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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