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前提条件: 1.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拥有跨国所得,即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国家取得收入或占有财产。 2.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都行使税收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