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 年月日(盖章) 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 公证处公证 ,即可。 本人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事项,被委托人在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出具的相关证件均得到我允许,且合法有效;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表及 办理出生证明 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综上我们给出了出生证明委托书的模板,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这些证件是父母去办理的时候必须要带齐的,如果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即可。 ? ? 法律客观: 《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