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抱别人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释义
    一、抱别人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二、拓展内容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首先,办理登记的双方应先到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申请,这里的书面申请,除了提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以下文件,就是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其次,收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文件、当事人是否适格进行审查,看是否材料齐全以及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最后,审查机关将会予以办理登记。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领养而发生的关系。领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如果你想要请律师帮助你解决抱养孩子的法律纠纷,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0 4: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