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局部缺陷是常见的问题。如果局部缺陷不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可以进行局部修补。如果缺陷对整个工程造成了影响,需要重新施工或更换材料。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现质量缺陷的,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 3.《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派合格的监理机构或者聘请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总之,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局部缺陷需要及时发现和整改。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同时,监理机构或者聘请的监理工程师也应当发挥监理作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局部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