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假不是自己报哪天就是哪天。产假一般是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从孕妇分娩前半个月至生完孩子2个半月。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有42天产假。 但不是每个地区的产假都是一样的,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