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 债务 负无限责任。 (2) 合伙企业 。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 合伙人 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 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 。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