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本补办手续是什么 1、房本补办手续如下: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房本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房本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其内容要明确; 2、提供由原售房单位开出的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原件与复印件; 4、房产证丢失公共声明的报样; 5、补办的登记表以及房屋平面测绘图; 6、若委托他人代办,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通知单领取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