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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里的大坑可以占为己有吗
释义
    一、大坑可以划归宅基地吗
    大坑不一定能被划归成宅基地,去土地部门看看地类,不过一般是不行,必须经过县级政府批准才能依法取得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怎么分配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三)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三、农村宅基地怎么转让
    (一)《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以上就是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大坑可以划归宅基地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虽然农村里有很多大坑,但是这些大坑也不是可以随便填埋的,更不是填埋之后就能划归为宅基地,这个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网律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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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4: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