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中国强奸幼女判几年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孩子是文明与发展的希望,守护未成年,是每一个成年人的分内之职。让其在全社会的保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