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后可以分红。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有另有约定。 一、股权担保生效条件 股权担保也就是股权质押,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二、股权质押登记事项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登记材料具体包括: 1、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3、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 4、质押合同等材料。 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