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所在地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 即你身份证上写的。 没有身份证就是你落户口的地方。 住址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的地址。 即家所在的小区或村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 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 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 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