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与终身政治权利的含义 |
释义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目的是永久剥夺死刑犯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以防止他们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但在减刑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可缩短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分析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永久剥夺死刑犯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对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拓展延伸 死刑与终身政治权利的法律与伦理探讨 死刑与终身政治权利的法律与伦理探讨涉及到一系列复杂而敏感的议题。在法律层面,死刑是一种极端的刑罚,引发了对于正当程序、公正审判和人权保护的讨论。同时,终身政治权利的剥夺也引发了对于个人自由、民主原则和社会包容性的考量。从伦理角度来看,我们需要思考死刑对于人的尊严和生命价值的冲击,以及终身政治权利剥夺对于个人的社会重建和道德责任的影响。这一探讨还需要考虑到历史、文化、社会和国际法的因素,以寻求一个平衡和公正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综上所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规定旨在防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特赦后再次从事犯罪活动。然而,对于死刑与终身政治权利的法律与伦理问题,需要深入探讨。这涉及到正当程序、公正审判、人权保护、个人自由、民主原则、社会包容性等复杂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寻求一个平衡和公正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三百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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