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
释义 | 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合同可在未到期时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同意。因此,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可与单位协商解除。 法律分析 劳动者是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利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辞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单位同意。所以,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护士合同期满前能否提前解除? 根据劳动法和合同约定,护士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的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和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护士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合同,最好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同意。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对于护士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最好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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