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的审理终结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审理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 审理终结的情形包括: 第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第二,被告死亡,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第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一、配偶死了还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处于丧偶的状态,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一方的死亡证明就是无配偶证明。离婚一般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的,夫妻感情破坏后,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诉讼离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婚姻关系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问题,因此,离婚诉讼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再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民事诉讼法》第151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止诉讼。因此,配偶一方死亡,无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 二、经济纠纷立案程序有哪些 1、起诉和受理。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诉讼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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