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武汉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 |
| 释义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武汉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本地人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房限贷;外地人购买首套房首付四成,购买第二套房限贷,购买第三套房限购。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在武汉市部分中心城区拥有1套住房的住民家庭,再次申请私人住房贷款购置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一、如何对二套房做出认定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3、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4、头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头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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