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
释义 |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怎样才算是侵犯人身权,侵犯人身权有哪些行为? (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这是指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的表现有两种情形: (1)无权限。指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机关实施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2)超过法定期限或者条件关押。指享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和条件之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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