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不分割股份 |
释义 | 如果是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一、夫妻婚后特殊的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 夫妻婚后特殊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是: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财产分割股权起诉状一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婚后财产分割股权起诉状一般需要包含股份的具体数额等内容。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 三、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有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证明前款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或者用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从上述条文来看,该司法解释好像忽略了夫妻股权存在的另外一种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团队认为其司法解释并非是忽略了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夫妻股权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典型的资合性质,因此是可以按份额平均分割的,对其经营也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但对于有限公司,因为其带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对于出现离婚股权纠纷的: 1、首先需要做的是调查公司的股权,确定其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 在调查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通过输入要查询方的姓名来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 对其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若有股份,其涉及的股份比例为多少; 2、调查清楚配偶股份情况后,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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