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 局机关所有的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通道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二) 开展控烟工作宣传教育,机关领导同志应作控烟的表率,带头戒烟,营造和创建无烟环境,禁止二手烟对身边同志的伤害。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条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