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证怎么继承过户 |
释义 | 不公证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收取; 2、房屋评估费用: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的地方就会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则需要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直接携带好相关材料证件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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