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在看守所内丢失或损坏,如何处理? |
释义 | 手机在看守所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情况讨论。若作为作案工具,将没收并上交国库。若非作案工具,办案单位或看守所将代为保管,并提供扣押物品清单。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手机,或转至监狱、劳改机关。 法律分析 进看守所手机如何处理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手机是作为作案工具,则会予以没收,经法院判决后上交国库。如果手机不是作为作案工具,将有办案单位或者看守所进行登记代为保管,由看守所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在出所时持清单,领贿扣押物品。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拓展延伸 看守所内手机丢失或损坏后的责任与赔偿问题 在看守所内,如果手机丢失或损坏,责任和赔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有责任对待被拘留人的财物,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安全。如果手机在看守所内丢失或损坏,看守所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责任的界定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例如,如果手机是因看守所的疏忽导致丢失或损坏,看守所应该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相反,如果被拘留人在看守所内不当使用手机或违反规定,责任可能会转嫁给被拘留人。因此,具体的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解决。建议被拘留人及其家属与律师联系,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此类问题。 结语 在处理进看守所手机的问题时,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手机是作为作案工具,则会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库。如果手机不是作为作案工具,将由办案单位或看守所进行登记保管,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在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或者将手机转交给监狱或劳动改造机关。在看守所内,手机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解决。建议被拘留人及其家属与律师联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适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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