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支付试用期工资? |
释义 | 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时间及规定,以及试用期内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和赔偿责任。在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结算。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向职工索赔。劳动者辞职时应支付相应工资报酬,单位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分析 一、在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 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 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 虽然法律规定了15天,但完全严格执行的比较少,即使企业没有在15天之内给,但在当月发工资时给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 在试用期内也好,劳动者已经转正了也罢,其实法律方面对劳动者辞职的限制都不多。但是要注意,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并不能因为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短,就不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根据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支付其劳动报酬,若单位不支付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结语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时一并结算。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离职当天结清或与正常发薪日期一同发放都是常见方式。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过技术培训并提供了培训费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如果用人单位提供职工培训并支付了费用,而职工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依法向职工索赔。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若不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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