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丢失了报警会处理吗 |
释义 | 车丢失了报警会处理。 报警时车辆所有人应当尽量回忆车辆丢失的地点以及车辆相关情况,警察可以根据车上的GPS系统来定位丢失的车辆,依据定位以及现如今道路上的监控系统来追回其丢失的车辆。 车丢失了处理如下: 1、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保险公司会赔偿损失; 2、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车辆丢失申请索赔具体内容如下: 1、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2、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单正本;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车钥匙; (5)行驶证及副卡原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购车发票; (9)登报寻车启事; (10)停车场证明; (11)停车费收据正本; (12)权益转让书; (13)盗抢车辆报告表; (14)公安报案受理单; (15)公安刑侦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16、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1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需提供)。 综上所述,丢失24小时后,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尽力帮找回。如果找不回来的,可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赔偿。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需要携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等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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