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过户的必备文件
释义
    房产过户所需文件包括过户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过户合同、房屋过户有关的税费缴纳凭证、房屋过户所需的文件和手续清单。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过户原因的证明文件以及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材料。在不同情况下,所需提交的材料会有所区别。例如,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但继承人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需要缴纳公证费用。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所需文件包括:
    1. 过户登记申请书;
    2. 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3. 房屋过户合同;
    4. 房屋过户有关的税费缴纳凭证;
    5. 房屋过户所需的文件和手续清单。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书;
    4、过户原因的证明文件;
    5、如果房屋没有经过测绘,还需要提交测绘文件;
    6、存在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说明材料。可见,在不同情况下,房产过户所需提交的材料是有区别的。例如过户原因的证明文件,如果是因为买卖而过户,则应当提供买卖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果是因为继承而过户,则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等证明文件,如果没有遗嘱,就应当提供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材料等。
    一、继承的房产过户有哪些费用
    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但继承人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需要缴纳公证费用,除此之外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只要携带相应的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结语
    房产过户所需文件和手续清单是房产过户所必需的,其中包括过户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过户合同、房屋过户有关的税费缴纳凭证、房屋过户所需的文件和手续清单等。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过户原因的证明文件、如果房屋没有经过测绘,还需要提交测绘文件以及存在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需要提交说明材料。对于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但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且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5: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