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处进行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实材料,公证审批意见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5.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