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客运合同承运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承运人的通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原因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义务按照客票规定的时间和班次运输乘客。客票是证明客运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规定的时间和班次由承运人和乘客双方同意,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援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尽最大努力帮助患有紧急疾病、分娩和危险的乘客;     4、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任务。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即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