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最后交房钥匙有规定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最后交房钥匙没有规定,双方协商处理即可。卖房者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范围内交房,以递交钥匙之时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时;如未如期交付使用属于违约,买房者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一、开发商交房违约怎么担责 开发商交房违约的话,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房子延期交房如何索赔 开发商延期交房,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可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去主张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么任何一方违约,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即可。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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