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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店主可以用店堂告示免除自己产品质量责任吗
释义
    店主不可以用店堂告示免除自己的产品质量责任。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一、在实体店经营意外受伤要怎么赔偿
    1、首先确定责任承担问题(1)如果商场施工区域围闭,张贴了禁止进入等相关告示,消费者易小姐擅自走进围闭施工区域内踩到钉子受伤的,商场不承担责任;(2)如果商场正常经营期间,消费者易小姐在逛商场过程中,在非围闭施工区域踩到钉子,即使有相关的提醒告示,也不能免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商场需承担责任。2、关于赔偿项目,医疗费和误工费都属于赔偿范围,至于具体赔偿标准需结合案件证据认定。
    二、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特征有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格式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就是主体不适格。公序良俗需要结合具体个案进行理解适用。格式条款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饭店不让自带食物可以举报吗?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在生活中看见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经营者应当照交易约定履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因此,当遇到饭店禁止自带食物的条款时,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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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3: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