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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医保可以给孩子住院用吗
释义
    职工医保可以给孩子住院用,我国已经建立了医保共济制度,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可以供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使用。
    职工及其关联的父母、子女、配偶,凭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支付。同时,医保部门将建设完善处方流转、个人账户信息关联等医保信息系统模块,方便职工关联家庭成员信息实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实现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等。
    门诊共济保障的待遇也有了明确标准。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除外)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仅限职工本人使用。另外,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还包括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以及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主要措施(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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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8: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