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报流程: 1、 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先切换区域,选择无锡市,再点击个人服务——按部门——全部展开 2. 点击市市场监管局,在搜索框里面输入“企业设立”,点击搜索,再点公司设立登记后面的在线办理 3. 注册登录后进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系统”,点击全部导航——个私登记——个体工商户——开业,或者直接点击“个体工商户” 4. 进入申报页面,填写企业信息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如果是在线下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办理资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