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涉及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既往患有肝硬化可能会被保险公司视为高风险,不予承保。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需要,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歧视被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鉴定,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综上所述,虽然既往患有肝硬化可能会被保险公司视为高风险,不予承保,但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不得歧视被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