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何时补发退休人员工资 |
释义 | 2022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于7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7月27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上海市将对职保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于7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7月27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三)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9%(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7年至1951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2年至1946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1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五)2021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61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6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资金列支:按本通知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凡参加本市企业养老保险的,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凡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四、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7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保险,是指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单位和在职人员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人员按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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