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补缴最多能补几个月 |
释义 | 按照住房公积金规定来看,为了正常被视为连续缴纳,补缴公积金可以补三个月。 住房公积金的构成是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方面组成的,它是职工个人的钱,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都是一种法定义务,职工要从个人工资里拿出一定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需要补缴的情形有: 1、员工在单位就职,单位还未对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明显落后于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缴纳公积金手续并补缴以往未曾缴纳的部分。 2、随着国家公积金相关要求的变更,未能即时跟着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对于缴存额度提高的,之前未调整部分所产生的差额单位应为补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基层服务人员的相关的公积金基数有相关的补缴事项相关的文件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3、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4、其他需补缴的情形,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及相关的办理政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