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口头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3.必须是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口授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能有哪些的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嘱公证一般不能异地办理,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办理;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办理公证的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放弃继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放弃继承注意事项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合法有效;继承人合法放弃继承权的,依法不能分得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签订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的内容包括: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该见证人具备相应资格;3、遗嘱人要以口述的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证遗嘱的具体注意事项包括:1、遗嘱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2、遗嘱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3、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具体规定有哪些?
    赠与房产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2、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8 22: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