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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山林纠纷的法律法规
释义
    处理山林纠纷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点: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进行处理;
    3、在确定林权时,应坚持“谁种谁有”的政策,即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合造共有,社员在自留山、房前屋后以及生产队指定的地方营造的林木归社员个人所有的政策,不准随意侵犯和变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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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2: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