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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然气接口费取消了吗,怎么还收取
释义
    现在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管道天然气开户费(及天然气开口费)违法,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而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一、燃气开口费哪一年取消的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二、天然气上排口后管道安装规定
    天然气表后管道安装规定如下:一、户内表后管暗埋报装。二、严禁私自改变房屋布局。三、严禁包封燃气管道及设施。四、管道安全距离。五、燃气具、橱柜、不锈钢波纹管安装规范。六、严禁擅自拆卸、私接、改装燃气设施。七、不得设置开放式厨房。
    三、天然气管道保护程序
    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商品房开工之前就已经应该缴纳,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否则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而开发商却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属于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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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7 22: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