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毕业后有什么限制 |
释义 | 目前没有任何政策规定通过国家专项录取的学生在就业时受到任何政策的限制,但国家层面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教育部没有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就业做出限制条件。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一、国家研究生优惠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二、贫困县最新高考加分政策 贫困县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三、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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