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恢复户口办理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办理条件 1、失踪人员寻回后恢复户口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的。 2、出国出境归来人员恢复户口 回国人员恢复户口[仅限原县(市、区)范围内]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仅限原县(市、区)范围内] 一、迁户口可以撤销吗 可以。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二、户口注销了好恢复吗? 户口被注销之后,恢复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之后,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被监外执行人员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要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3)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4)在国(境)外定居的人员,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的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但具有华侨身份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八条,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失踪)的生效判决书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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