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丢失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只能自己到学校重新简历一份新档案。 (1)关于补办本科档案,我们首先要确认档案中缺少什么。因为学籍档案里有太多东西,所以学生在发现档案丢失后,首先要仔细检查档案的内容; (2)签发遗失证明后。学校将收到学生丢失档案的报告,此时校方将在工作日内与学生联系。学生应该开始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由相关部门审查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学生的证明档案提交相关部门。经批准后,可以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补办方法:1、档案丢失首先你得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注意: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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