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档案如果丢了要继续查找或者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 档案丢失补办方法具体如下: 1、确认挂失后,要写一份书面表格申请,填写本人毕业档案,注明本人在校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号、姓名等。以及档案丢失的真实原因和日期; 2、填写申请表格的书面形式必须由学院原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相关人员签字一式两份; 3、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还应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因工作需要重新处理研究生档案的原因。需要此证书来重新颁发丢失的档案; 4、要把准备好的材料送到教务处,由学院审核。校对批准的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然后学校会给毕业生发“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应如实填写毕业证申请及基本信息。同时要求毕业生到相关学校复印学生证和成绩单,并将成绩单交回档案馆,由档案馆封存; 5、还有很多档案材料需要补办,同时需要补办电子档案的登记。另外,体检表格,在校期间的各种奖状,组织关系证明,学前班档案都要补办。工作不满两年的大学生,还需要申请认证; 6、所有材料补办后,经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档案在办完手续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准备好后,将提交给系部教务处审查。考试合格后,将档案打包封存,加盖公章。重新补办的档案将移交给学工部,各级院校,由院校审核毕业生档案,并移交给学生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丢失补办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我们是在岗上班的人员,还需要由单位的人事部门为自己出具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3、我们要注意去各个部门申办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先出示自己办好的介绍信,否则很多地方都会直接拒绝接待。 综上所述,档案对个人非常重要,要保管好,以免档案丢失,影响自己前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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