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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释义
    档案如果丢了要继续查找或者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
    档案丢失补办方法具体如下:
    1、确认挂失后,要写一份书面表格申请,填写本人毕业档案,注明本人在校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号、姓名等。以及档案丢失的真实原因和日期;
    2、填写申请表格的书面形式必须由学院原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相关人员签字一式两份;
    3、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还应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因工作需要重新处理研究生档案的原因。需要此证书来重新颁发丢失的档案;
    4、要把准备好的材料送到教务处,由学院审核。校对批准的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然后学校会给毕业生发“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应如实填写毕业证申请及基本信息。同时要求毕业生到相关学校复印学生证和成绩单,并将成绩单交回档案馆,由档案馆封存;
    5、还有很多档案材料需要补办,同时需要补办电子档案的登记。另外,体检表格,在校期间的各种奖状,组织关系证明,学前班档案都要补办。工作不满两年的大学生,还需要申请认证;
    6、所有材料补办后,经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档案在办完手续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准备好后,将提交给系部教务处审查。考试合格后,将档案打包封存,加盖公章。重新补办的档案将移交给学工部,各级院校,由院校审核毕业生档案,并移交给学生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丢失补办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我们是在岗上班的人员,还需要由单位的人事部门为自己出具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3、我们要注意去各个部门申办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先出示自己办好的介绍信,否则很多地方都会直接拒绝接待。
    综上所述,档案对个人非常重要,要保管好,以免档案丢失,影响自己前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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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9 6: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