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媒体的新闻报道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然而,这两种权利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如何平衡它们的利益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提出证据,质证控辩双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第四条规定:“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新闻采访、报道、评论、撰写的自由。”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媒体的新闻报道权都是法律保护的权利,但需要在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时,应当优先考虑被告人的辩护权,确保其得到充分的辩护,同时在尊重新闻报道权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