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孕期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在孕期离婚彩礼返还吗 在孕期离婚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是否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孕期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一)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三)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四)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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