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资产保全员的岗位职责:     1、对帐户进行司法催收;     2、对涉嫌欺诈账户进行协助上门调查;     3、对拖欠帐户进行直接上门催收;     4、收集第叁方催收渠道的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外包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日常的沟通了解;     5、根据制度要求,收集账户核销的有关文件;     6、协调和管理当地分行的信用卡催收和反欺诈工作。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