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的有如下构成要素:图形、字母、文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并且前述的构成要素组合完成后,应当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