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毒法》规定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和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但出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以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 法律分析 根据《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些药品能使人形成瘾癖。但是,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这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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