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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放弃专用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人声明商标放弃了部分专用权,理论上这就意味着其他人可以继续使用这一部分,并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另行注册。但实际上是,在先注册的商标即使放弃了部分专用权,依然会对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造成审核障碍,因为后者的出现可能对前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损害到前者的权益。因而有可能无法获得商标注册核准。
    一、不交加盟费商标是否还能用
    不交加盟费商标不能用了。不交加盟费已经违反了合同,在加盟时就需要交。如果不交合同可能无效,构成侵权,总店可以起诉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签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签定商标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受让商标的情况。必须要清楚地知道受让商标的是否是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只有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才具有排他性。2、核实商标转让人是否具备转让资格。如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或者共有申请人是否经过所有商标共有人同意转让商标。3、无效转让问题。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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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20: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