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什么法
释义
法律主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为是各级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法律客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随便看
产假和陪产假多少天
两罪可以判缓刑吗
判刑余1年能减刑吗
缓刑期又犯罪怎么判
什么样的罪行可以获得缓刑判决?
部分认罪缓刑可以判么
判刑余1年能减刑吗?
出售假种子如何定罪量刑
出售假种子如何定罪量刑
辽宁物业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辽宁物业合同纠纷起诉期限怎么算
辽宁物业合同纠纷起诉时间是多久
公司给我调岗我不同意怎么办
公司要求我调岗我可以告吗
德州串通投标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学法减分”制度 法律问题
农村偷自来水怎样处罚
借条和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行为人挪用公款900万判几年
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是如何的
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是如何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补偿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了不续签了有补偿金吗?
adverse trade balance
adverse witness
adverse witness
adversity
advertise for
advertise for workers
advertisement by postal matters
advertisement to offer a reward
advice
advice
advice
advice note
advice of arrival
advice of audit
advice of authority to pay
advice of bill accepted
advice of bill collected
advice of bill paid
advice of circumstance preventing carriage
advice of collection of documentary bill
advice of commutation
advice of damage
advice of drawing
advice of fate
advice of nonacceptance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1 7:20:54